宣恩政协网2021/11/15 10:01:03 来源:本网
(经2021年11月9日政协宣恩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为便于政协工作开展,政协宣恩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恩县第十届委员会设置办公室和以下七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族宗教法制联谊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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